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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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提高新进人员素质,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有关规定,经院办公会研究,报请经安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安阳市卫健委同意,决定招聘工作人员12名,为切实做好这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具体数量、对象和条件见《2019年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报考年龄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9年6月30日至7月30日。报名最终结束时间以卫健委发布的公告为准。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 考试。
有卫健委统一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待定。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人社部门和招聘主管部门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考察按照主管部门下发的考察通知要求,由我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我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3年,参加岗前培训。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72-3318036
附件:1.2019年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9年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岗位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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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 | 拟聘 | 资格条件 | 招聘办法 | 备注 | |||
专业 | 聘用岗位 | 学历、学位 | 其他条件 | ||||||
市第七人民医院 | 专技 | 09001 | 5 | 临床医学 | 医师 | 本科 学士 | 全日制五年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及以下,有执业证、规培证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有精神科中级职称证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
专技 | 09002 | 3 | 精神医学 | 医师 | 本科 学士 | 全日制五年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及以下,有执业证、规培证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有精神科中级职称证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
专技 | 09003 | 1 | 医学检验 | 技师 | 本科 学士 | 全日制四年制本科以上学历 | 医学基础知识 | 2017、2018、2019年毕业的学生 | |
专技 | 09004 | 1 | 医学影像学 | 医师 | 本科 学士 | 全日制五年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及以下,有执业证、规培证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有影像中级职称证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
专技 | 09005 | 1 | 中西医结合临床心血管方向 | 医师 | 研究生 硕士 | 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及以下,有执业证、规培证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 直接进入面试 | ||
专技 | 09006 | 1 | 精神病学 | 医师 | 研究生 硕士 | 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及以下,有执业证、规培证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 直接进入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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